矛盾纠纷一定要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吗?不一定。到法院起诉俗称“打官司”。“打官司”是一项高度专业性的活动,一般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耗时费力,成本高昂,世界各国概莫例外,而且愈是法治发达国家愈是如此。因此,探索建立更便利更适宜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让人们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公平正义是现代国家的历史使命之一。
所谓诉前联调,具体而言,就是在全省各县(市、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联合调解平台,对当事人起诉至各县(市、区)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组织、协调相关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的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