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8月10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写字楼1栋1304房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物:
①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9号后座之二501房,建筑面积62.5㎡(起拍价:683200元,交保证金6万元);
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9号后座之二502房,建筑面积49.24㎡(起拍价:538240元,交保证金5万元);
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66号204房,建筑面积86.7313㎡(起拍价:1352832元,交保证金13万元);
④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23号806房,建筑面积42.97㎡(起拍价:421504元,交保证金4万元)。
以上标的物依现状拍卖,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各类风险。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腾空、清场,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8月7日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入户名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的账户(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账号:500007665612011)并且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法院的执行案号,并同时持法院所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司办理入场竞拍登记手续。
法院监督电话:(霞山区法院)0759-2368973;
(湛江中级法院)0759-3186377。
看样时间:2015年8月3、4日
咨询电话:13828297783、0759-3395718。
注:此公告刊登于2015年7月25日《广州日报》第B4版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