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信访听证,集中社会力量共同研判信访人诉求的合理性。
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信访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相关专家、社区代表等人员参加听证。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