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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22 18:01   来源:未知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开展

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和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以及省高院对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的部署,我院制订了本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干警要继续深入落实“三项硬要求”,大力推行公正为民、严谨务实、清廉勤俭的司法作风,重点纠正脱离群众、庸懒散奢、司法不廉等不良风气,着力实现审判作风、机关作风和干警作风的明显改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努力做到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为当好全市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目标任务

(一)树立公正为民的作风

1公正司法,文明高效,便民利民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出发点,以公正司法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立足点,以便民利民作为司法工作的落脚点,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文明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效率不高、冷硬横推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2、调判结合,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始终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把是否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案件处理效果的标准,坚决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强制调解、“空调空判”等问题,做到案件调解和裁判结果能够执行、便于执行。

3、主动作为,执行到位取信于民。始终坚持以执行到位、兑现及时作为取信于民的关键环节,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告知当事人的案件进展情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增强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努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主动作为,规范执行,穷尽措施、严管款物,建立曰志,坚决纠正消极拖延执行、款物管理混乱、“法律白条”等问题,以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树立严谨务实的作风

1、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际能力、收到实际效果为标准,养成良好的学习调研之风和文风会风,力行“短、实、新”,力戒“长、空、假”。

2、严格监管,力戒懒散。严格监督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绩效考核;全员推行工作日志公开,严明考勤等各项工作纪律,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力戒“庸、懒、散”。

3、严控三公力戒骄奢。严格公车尤其是警车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旅游等,努力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奢侈浪费,力戒奢靡之风。

(三)树立清廉勤俭的作风

1、领导率先垂范院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执行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过硬的领导干部作风带警风促院风;加强对干警的关爱,帮助干 警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干警的归属感、自豪感和凝聚力,促进我院新风正气的树立。

2、干警建立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监督,建立健全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相互监督以及廉政监察员对重要环节同步监督制度,完善教育机制,激励干警恪尽职守,保持清正廉明。

3、坚持勤俭节约。从节约用餐、用水、用电、用纸、用车、用油等做起,尽量压缩经费开支;倡导俭朴、稳重、素雅的职业形象,避免有损法官形象的着装和行为。

二、具体措施

(一)全面公开。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建立财务开支、“三公” 经费内网公开制度,全面接受监督。(分别由立案庭、审监庭和办公室牵头。)

(二)加强防控。针对司法权运行规律和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把廉政风险防控渗透于各项工作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实施风险点台账式管理,切实增强风险管理和动态防控能力。(纪检监察部门和审监庭共同牵头。)

(三)随案监督。加强对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监督。全面落实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随案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放廉政和作风跟踪监督卡,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随时收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立案庭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牵头。)

(四)审务督察。要适时组织联合督察活动,吸收特邀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或其他社会力量参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查纠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的司法不正之风。按照省法院的有关要求,各级法院对本院机关开展审务督察每月不得少于2次。从5月份起,我院每月将不定期进行2次审务督察,并在每月的5日前向市中院报告我院上月开展审务督察活动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牵头。)

(五)问卷测评。坚持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结合。审判执行部门以外部评价为主,拟于第四季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或者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随机进行问卷调查;综合服务部门以内部评价为主,拟结合年终考核由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政工部门牵头。)

(六)及时通报。建立审判管理、舆情和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通报制度。我院每季度将有关情况向本院各部门通报一次。审判管理通报内容包括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中发现的超审限案件、有质量瑕疵案件和违法审判案件的所涉单位和人员等;舆情通报内容包括所涉单位、次数、问题性质等;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内容包括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人数、所涉部门名称、问题性质等,督促各部门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同时将情况通报作为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参考。(分别由审监庭、办公室和纪检组监察室牵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院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志明同志担任,其余党组成员担任成员,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永海同志任主任(兼)。院党组要将这次活动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摆上重要位置和日程,狠抓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有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协助。)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 《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部门(牵头和协助部门)、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共同参与。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对《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的任务分工“对号入座”,主动协调其他责任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并向院党组报告并接受监督考核。(4 月底前完成)

(三)严密组织。要与同步开展的“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省法院将在《法庭》、《广东法院信息》等开设有活动专刊(专栏),每季度对活动情况进度通报一次,并要求各级法院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情况,年底前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因此,我院有关责任部门要注意加强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方法措施的协调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取得综合实效。(政工科和办公室共同牵头。)

(四)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把落实前述任务分解和有关监督检查制度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在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和法院工作中管理最薄弱、问题最集中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突出抓好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违规使用警车、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以及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要通过制度制约、内外监督、考核奖惩等途径,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本院各部门需在2013年11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院纪检组监察室,我院将在年底前将全院开展活动的情况上报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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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协办公室

本院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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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承办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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