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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刘子阳 6月14日至16日,应大韩民国最高法院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对韩国进行了友好访问。周强分别会见了韩国大法院院长梁承泰、京畿道知事南景弼、首尔高等法院院长沈相哲、釜山高等法院院长尹寅台和韩国司法研修院院长赵镛龟等。周强和梁承泰共同签署了新的中韩最高法院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在与梁承泰会谈时,周强表示,中韩双边关系一直发展良好,2014年习近平主席成功访问韩国、2015年朴槿惠总统出席中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双边友好关系进一步深化。中韩最高法院友好交流作为两国关系的重要内容,也在全面发展,2013年梁承泰院长对中国的友好访问和我这次对韩国的回访,都是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与朴槿惠总统达成的共识,推动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的具体举措,相信此访必将进一步巩固两国最高法院的友好合作关系。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情况。他表示,中国正稳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其目标就是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中国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已实现全国法院互联互通和网上办公办案,方便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立案;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相继建立并投入运行;通过运用网络技术实现对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实时统计并进行大数据分析,以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周强强调,中韩最高法院要以落实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契机,加强交流深化合作,携手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给司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相互学习和借鉴。希望双方继续保持良好沟通协调,建立密切务实的合作交流机制,在司法改革、法官培训、案例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更加多样化的交流,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
梁承泰对周强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国最近的司法改革举措取得了相当成果,令人瞩目。中韩两国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相似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和思路等方面也都有许多共同之处,韩方愿依据新的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与中方深化务实合作,提升两国司法合作水平。
在韩期间,周强一行先后参访了韩国大法院及其信息中心、釜山高等法院、首尔高等法院和韩国司法研修院等机构,重点了解了韩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以及中国驻韩国大使邱国洪、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阎凤兰等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