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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上强调
发布时间:2016-08-25 10:59   来源:未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提高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

    

    法制网甘南(甘肃)8月24日电 记者 蔡长春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方针政策,深化民族法制理论研究,促进民族法制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民族法制理论支撑。当前,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司法手段来解决,同时,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各方面支持,推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必须大力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以科学的理论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周强强调,要大力加强民族法制文化建设,深化民族法制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发展。要始终坚持党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确保民族法制文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突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的重点,紧紧围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正确处理民族宗教关系等开展深入研究,认真研究少数民族习惯对司法审判的影响,通过研究和传播民族法制文化,将少数民族习惯中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裁判规则。要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开展民族法制理论研究,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真正使理论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推动民族法制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周强强调,各民族地区法院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地区司法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依法妥善处理好民族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及民族地区基础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教育医疗就业、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要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的民汉双语法官队伍,为民族地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民族语言的有机结合,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司法公开方式,充分宣传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典型案例,让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见证司法、参与司法进而信赖司法,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主旨发言,介绍了甘肃法院以打造“双语”法律人才队伍、推进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强化民族地区审判实践为突破口,助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实践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开幕式,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建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甘肃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省、自治区高院和民委有关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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