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媒体聚集 > 正文详情
周强在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
发布时间:2016-09-13 15:20   来源:未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法制网唐山9月12日电 记者刘子阳 今天上午,全国法院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认真总结推广唐山等地法院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大力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地方法院积极稳妥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唐山中院和北京、上海、江苏、四川高院等试点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信息化手段,遵循司法规律,坚持创新思维,积极开展探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取得明显成效。试点法院执行结案数量同比大幅上升,执行申诉信访数量同比大幅下降,案件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有不同幅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改革取得良好开局。要向全国法院总结推广唐山等试点法院改革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逐步深化试点探索,确保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周强指出,深入开展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探索实行审执分离,加快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执行难的内在要求。改革执行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及内部运行模式,有利于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从体制机制上构筑抵御干扰的防线,提升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通过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执行力量,强化执行保障,加强执行管理,不断提高执行效率,为破解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周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民事执行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与协调,坚持执行权的司法权属性,突出专业化,合理配置执行权,以审判权的运行方式实现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通过审理案件对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确保执行权高效运转。要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在执行工作中要依法保护产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受到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执行资源统一管理利用,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效能、规范执行行为。要坚定不移地建立健全四级法院统一执行流程管理平台和办案平台,以此为基础,尽快形成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要探索完善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推行执行工作中带有判断性质的裁定、决定和命令由法官作出,裁决的具体实施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根据法官指令完成的做法,充分发挥团队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坚持“编队管理、派驻使用”原则,合理界定司法警察的执行职责,积极发挥司法警察作用,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