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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803民初1637号
发布时间:2018-10-24 20:22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陆涛:

本院受理原告李日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803民初16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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