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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法院开庭审理今年首起“涉黑”案
发布时间:2018-12-04 09:33   来源:未知

今年是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彰显霞山区政法机关强力整治社会环境、严格依法惩处涉黑恶势力犯罪决心和态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悉度,掀起霞山扫黑除恶工作新热情、新高潮,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注支持下,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霞山公安分局的协调协助下,在2018年8月21日至22日期间,于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今年以来首起“涉黑案件”—— 被告人黄某等十五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涉黑组织首要分子黄某及其犯罪组织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其“哥娘海”(“哥娘”即为当地方言“黑社会老大”)之名在徐闻县下洋镇其活动的区域内形成了强力威慑和心理控制。黄某垄断后在下洋镇销售的竹箩筐、纸箱等商品的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1至2元不等,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基本生活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该案较为敏感、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为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我院特为此案开庭制定庭审工作方案,由院长常志明任总指挥,开会部署本院各内设部门在庭审过程的职责分工,对开庭过程中涉及的庭审保障、安保及执勤保障、后勤保障问题进行细化落实,强调“责任到人”。

开庭当天,我院邀请湛江市霞山区司法局派员旁听,并及时积极对接新闻媒体,铺开多点宣传。我院公众微信号、网络媒体“今日头条”及湛江日报,均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了报道。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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