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常志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霞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霞山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市中级法院的指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1件,办结3313件(含旧存,下同),解决争议标的14.27亿元,同比上升180%,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好法院工作排头兵综合考核指标”达标率明显提高,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已由年初的9.31%降至年末的3.56%、生效案件发改率、再审申请率、信访投诉率也持续下降;实际执结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结案均衡度等多项核心指标良性运行。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年来,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92宗,审结381宗,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一是重点打击涉枪犯罪以及“两抢一盗”,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区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我院抽调精干力量,从快从严审理涉枪犯罪案件,已审结7件7人,并积极做好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我区清枪专项行动的深人开展;及时审结了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及毒品犯罪案件257件346人。二是积极推进少年犯罪审判试点工作。根据市中级法院的要求,我院积极探索和认真做好“少审”工作,并争取检察院、司法局和社区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少审案件的圆桌审判、判后回访、心里辅导、社区矫正、协助复学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协助部分未成年人实现再就学、就业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一年来,我院共审理“少审”案件50件73人,为其他基层法院积累了工作经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院刑庭曾因此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少审”先进集体。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成功审理陈子华、陈那九等11名村干部涉嫌受贿案等多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刑庭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依法维护民事权益,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我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541件,结案2460件。我院严格把好民商事案件质量关,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48件,调解撤诉率达54.8%,力求“案结事了”。受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类纠纷案件383件,审结案367件;受理合同类案件1680件,审结1626件;受理权属纠纷、侵权纠纷案件478件,审结案467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用三天时间成功解决餐谋天下饭店老板欠薪逃匿案,及时为56名农民工追索回12万多元的欠薪款;成功审结了江霞广场诉场内酒店租赁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审结1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7份。我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思路,针对案件所反映出的调查取证、行政程序等问题,加强与公安、国土、房管、司法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妥善审结了一批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等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立。
(四)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法,积极破解执行难题。2013年,我院新收执行案446件,执结455件,执行到位标的款4630万元元。一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主动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网上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与公安、民航、银行等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被市中级法院评为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工作先进集体。三是积极探索“两书两卡一方案”的“主动执行”新路子,有针对性对具体案件采取执行措施,这一创新执行办法,先后被市中级法院和省法院总结推广。
(五)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践行便民、利民要求。我院规范立案审查工作,强化诉讼指导,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继续坚持节假日立案做法,优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减、免、缓缴诉讼费手续,确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认真落实院领导接访日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稳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以及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行疑难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开展判后答疑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一)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完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政治素质。通过院长与各班子成员交心谈话、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的团结和谐。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区法院《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现院党组讨论、决策做到民主、科学。三是强化核心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分管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的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四是严格党组议事规则。严格限制临时动议,凡人事调整、一万元以上的大笔开支和其他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一律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积极转变司法作风。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五个一律”和市机关作风整顿相关要求,院领导分别到各庭室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底线教育活动,还经常到群众关注较多的部门召开座谈会,认真分析廉政风险点及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探讨防范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通过生动典型案例经常给干警敲响警钟。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完善 “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制定《霞山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安排专人登记巡查,认真落实下班后及节假日全部公车归库管理。警车使用实行“三重”登记和“三禁止”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狠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我院成立“明察暗访组”,由院长和政工、纪检部门的干警组成,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及庭审、内部管理及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所发现的问题,对促进纪律作风好转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我院对上班考勤实行指模机记录考勤并及时向全院干警通报考勤情况,不断增强干警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干警心态建设。去年7月,我院推行“工间休闲一刻”的做法,每天上午10:30—10:45,在工间休闲室准备牛奶、咖啡、茶水、水果、零食等,让干警在繁忙的工作中休息片刻, 让干警有机会在休闲的同时相互交流,增进干警间的感情,唤发干警的工作激情,有利于干警积极心态建设。
三、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一)创新评查工作,完善法官个人办案质量档案制度。一是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和庭审评查机制。我院大胆尝试组织初任法官、年青干警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让年青干警有机会从立、审、执全方位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进行全面评查。并定期召开案件评查小结会议,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引起审判人员和即将走上审判工作岗位的初任法官对案件中易犯错误和常见错漏问题的充分注意。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业务学习,营造较浓厚的业务氛围。在审判执行部门中推行“干警轮流主持法律知识小讲座”制度,围绕较前沿的业务观点、新的法律规定、业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问题、审判实例轮流安排干警担当小讲座的主讲人,定期组织所在庭室的干警进行学习和探讨,使干警在参与业务学习过程中切实得到一定的锻炼,避免业务学习流于形式。不少小讲座意义深远。如《侵权时未满18岁但庭审时已满18岁,原法定监护人是否需出庭参加诉讼》、《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为何不再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等引起干警们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目前,这种能让干警充分参与的学习方式已在我院全面铺开,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院还定期举办书记员业务培训班,安排资深法官和优秀书记员为书记员进行授课,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让干警接受法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营造了良好的业务学习、研讨氛围。
(三)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工作机制。为了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围绕“五到位”、“六优先”,相继制定落实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受到了军地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发改案件剖析点评及超审限案件跟踪督办制度。为了更好把好案件质量关,切实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我院规定,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的承办法官要亲自向审委会汇报发改案件情况,对照二审判决,分析被发改原因,使审判人员对案件差错问题充分引起注意,既可以让每一位审委委员明确上级法院对类似案件的裁判标准,也能让一审法官所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在院领导面前作一次针对性较强的检查,促使其提高工作责任感。这一做法,对大幅度降低发改率、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较明显的作用。为了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院长亲自对审限预警、表面显示超审限案件和中止案件逐案逐人跟踪,找承办人谈话,共同探讨审理程序如何及时推进的方案。
(五)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我院按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内在要求,以及市中级法院的安排,积极做好“司法公开试点法院”各项筹备工作,着力实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同时,加快完善网站建设,打造微博、微信平台,服务当事人;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2013年12月25日,省高级法院郑鄂院长在市中级法院敖广恩院长的陪同下,专题检查我院司法公开工作,对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进度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满意,并要求我院部及时总结经验,为其他基础法院提供一定的参考。
(六)积极与当地高校共同探索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我院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认真做好合作工作,通过法院为大学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学习实践的机会;法院和高校互派优秀法官、大学教师分别到对方做讲座。法院到高校组织观摩庭审,为学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提供指导意见和现场点评;促进审判机关与专业法律院校良性互动,搭建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部门有机结合的交流平台,实现了院校“共同促进、和谐双赢、优势互补”的目标。
四、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少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已初见成效。我院在全市率先尝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机制。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参考其他法院的做法,高标准建成圆桌审判法庭,并在该法庭附加建立配套使用的心理咨询室,聘请了一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郭晓春老师)负责少年犯心理辅导工作。选配素质较好的女法官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庭前调查、圆桌审判、犯罪档案封存、帮教回访等多项制度,逐步规范“少审”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我院积极与司法局、检察院、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未成年案件庭前调查工作。在审判过程中注意做到人文关怀、处理好把握审判尺度与震慑犯罪的关系,适度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还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沟通,积极争取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联合社区矫正工作办定期组织回访座谈、多次向未成年犯赠送有关励志书籍,强化“少审”工作的感化、挽救功能。
(二)信息调研工作有了较明显的进步。我院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湛江市基层法院信息直报点法院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3年,我院共有28篇稿件被省法院等单位采用,其中,由我院报送的《湛江霞山区法院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审理》、《湛江霞山区法院开通官方微信平台 》、《湛江霞山区法院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工作机制》、《湛江霞山法院采取“两书两卡一方案”主动执行新方法》等信息引起了省法院的关注,部分信息被省法院采用并向省委办公厅、最高院办公厅等单位报送,其中《湛江霞山区法院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工作机制》等信息被省委办公厅采用。
(三)诉前联调、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工作有较大进步。我院是全市诉前联调工作试点单位,去年6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人力、经费保障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我院在如何加强宣传,更好提供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我院对《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按照规定落实财政预算,对多名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妥善解决了老上访户莫霞等多宗影响大、难以处理的案件,使我院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各位代表,2013年,区法院的多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监督支持、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在 “当好法院工作排头兵”14项核心考核指标中,仍有两项指标未能达标;队伍作风纪律整顿和廉政教育、廉政监督有待加强;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信息化及综合业务系统利用还得不到普及;司法公开水平与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等。
2014年工作重点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题,着力整顿队伍作风纪律,逐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审判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审判绩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更好发挥“诉前联调”、“优秀法官工作室”和“小额速裁”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维稳问题;继续推进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完善对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申诉人的救助机制。
(二)继续推进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拓宽司法公开形式,让法官办案过程每一环节的工作情况置于阳光之下,接受规范约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知情权,一切实行动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创造更好条件,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关心干警队伍的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开拓进取、同心协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幸福、富庶、魅力霞山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少审试点工作:法院试点推进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完善少年审判工作制度,对少年审判模式、程序、审判延伸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圆桌审判、心里干预、社会观护、司法社工、判后矫正建议、犯罪记录封存、综合帮教等多项制度合一的未成年人全面维权审判工作机制。
2.司法公开试点工作:试点法院通过打造与社会公众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服务与保障,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3.法院文化建设:法院为了形成法院群体共同遵行的思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制度规范等,对法院的今后发展方向做出具有全局性的谋划和部署,从而使法院文化对法院干警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
4.法院开放日:法院设定一天敞开大门让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通过参观法院办公场所、了解各项工作机制、旁听庭审等内容,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媒体更了解法院、法官的工作。
5.判后答疑:人民法院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以及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针对当事人就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的疑问,采取由原承办法官进行答疑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
6.量刑规范化:2010年9月16日,最高院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是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的公正。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
7.诉前调解:在当事人将纠纷交付法院立案解决之前,由法院先引导当事人前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非诉讼调处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由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国土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则由法院予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