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梁茵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7-2 民一庭
联系人:林维纳 联系电话:0759-2368932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梁茵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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