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上午9时,霞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刚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破坏选举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庭审于2019年11月27日11时30分顺利结束,历时3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刚利用其担任湛江市霞山区蓬莱村委会主任和经济联合社社长的职权,伙同村委会副书记陈德炳、村委会委员陈日余、陈德越及村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等人,以维护治安为由组建治安联防队,借此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资产等系列犯罪活动,破坏了基层民主制度,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案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为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党组书记李建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在庭前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做好“三同步”工作, 并成立了审判、安保押解、后勤保障、舆论宣传工作小组,各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为保障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协助出警30余人,增派警车4辆和防爆车2辆。
庭审中,合议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罪名和犯罪事实展开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