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2日在湛江市霞山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霞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建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全年新收各类案件6449件,办结677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10.43%、14.06%,人均结案数达178.58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均创下历史新高。多项案件质效指标持续优化,办案质量效率呈现良好态势,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73%,结收比105.06%,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4.87%,民商事案件调撤率28.69%,信访投诉率0.63%,民事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9.82%。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霞山”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492件,审结519件(含旧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3件22人,办结涉黑恶线索14件,实现扫黑除恶工作“两清零”。强化“打财断血”,罚没涉黑恶财产57.5万元。审结蓬莱村原村干部陈刚等19人涉恶案,判处首要分子陈刚有期徒刑十七年,罚金 13万元,判处其余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有力打击村霸,彰显扫黑除恶决心。审结“两抢一盗”案件63件,故意伤害案件32件,诈骗案件25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涉黄、涉赌、涉毒案件91件,有效打击涉黄赌毒犯罪。公开审理霞山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联合区金融工作局、公安机关,开展“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工作,返还434名被害人款项800多万元,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61件,审结305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21.28%和23.43%。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372件,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利益。审结金融、担保、借款等合同类纠纷案件1433件,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审结房屋买卖纠纷案件910件,规范房产交易秩序。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8件,兑现民工工资、伤残保障、社保资金等300多万元,维护劳动和谐关系。稳妥高效审结涉军停偿案件3件,有力回应中央涉军停偿工作的决策部署。
创新执行标准化办案,提高执行工作成效。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共受理执行案件2809件,结案2909件(含旧存),结案数居全市法院第一。执结率95.9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1%,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化解率100%。综合运用财产强制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财产网络拍卖等强制措施。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84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52人,司法拘留43人次,限制出境11人次。强化执行威慑力,执行标的到位金额达10.1亿元。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执行办案标准化,编写《执行标准化办案实务指引》丛书,形成了办理执行案件标准化模式。湛江中院在我院召开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法院推广我院执行标准化办案经验。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推进审判团队建设和内设机构改革,结合扁平化与专业化审判配置新型办案团队29个,内设机构由15个精简为8个,构建更加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内设机构体系。强化司法职业保障,落实职务序列改革,按期晋升法官等级。落实员额法官正常增补和动态调节机制,严格入选标准,强化业绩考核,遴选第三、四批员额法官4名,充实审判力量。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审判质量不断提升。制定和完善审判管理流程细则、审判委员会运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着重体现对法官所办案件的数量、质效、类型、难易程度的综合考核,定期对法官办案质效进行评估通报,督促法官依法公正高效办案。严抓案件质量关,建立发改案件逐案评查、裁判文书定期评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共评查发改案件137件。
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参与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与区总工会、人社局、妇联、工商联、消委会、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搭建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推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全年通过平台调解、撤诉案件875件。率先在全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化解劳动纠纷,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7件,为员工追回工资22万余元。通过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平台,司法确认道交纠纷案件42件,涉案金额3676933元。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建设智慧法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诉讼指导、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信息化便民措施,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异地打官司,家门口立案”,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共网上立案1017件,跨域立案8件,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缴费不方便的问题。
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依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实时公开开庭时间、案件节点信息、法律文书、执行进度等诉讼流程节点信息,随时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094份,依托数字法庭和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30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涉诉信访,化解信访维稳压力。对长期重信重访案件信访人员排查摸底,坚持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多部门联动协调处理等做法,力争妥善化解纠纷。共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件,同比下降66.66%,其中属于重复信访案件6件,同比下降33.33%。加强再审审查、执行异议等工作,畅通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途径,审结再审审查案件23件,执行异议案件162件。加强对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8.3万元。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执行救助保险,“放大”司法救助金额,发放司法救助金45.85万元。
加大司法宣传,倡导司法服务效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年共开展普法讲座、模拟法庭、小法官夏令营、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53次。运用“两微一网”宣传平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与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等媒体合作,将司法实践转变成普法知识,弘扬司法正能量。执行的“百儒村申请腾迁案”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道德观察》栏目作专题报道。审理的黄海等人涉黑案、陈刚等人涉恶案件,在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南方网等多家媒体作重点宣传报道,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动员大会,统筹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共召开全院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83次、开展研讨交流27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81篇,确保主题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青年志愿队伍,积极参与创文巩卫,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参加人员达82人次,投入资金13万元。
狠抓纪律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干警坚守底线、秉公司法。从严执纪审查,加强监督问责,共办理投诉案件21件,开展谈心谈话、谈话提醒43人次。结合湛江中院的司法督查、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和省审计厅的审计,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司法作风。
加强业务学习,打造专业司法队伍。组织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以案件庭审评查为抓手,提高法官职业素养,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深法官组成庭审考评小组,庭后及时组织评讲,剖析问题,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注重审判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广东移动微法院应用培训、新综合业务系统应用培训,强化职业技能,更好保障审判工作的开展。
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健康发展。落实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等活动5场次100余人次。增进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委员提案2件。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审监督作用,安排陪审员参审案件2385件。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工作。向区委、湛江中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在区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各类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办案压力增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凸显;二是案件质效还有提升空间,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生效案件再审率等指标不够理想;三是司法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仍需加强,放权与监督、保障与追责、内设机构改革未完成等亟待解决;四是信息化的建设、运用水平不高,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未能普及;五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干警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不强等等。对此,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设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年、是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动力,立足审判执行,统筹兼顾新冠疫情防控,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奋力开创霞山法院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犯罪,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健全完善依法严惩、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力度,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巩固执行成果,持续推进执行办案标准化工作机制,争取切实解决执行难。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
二、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明确内设机构职能,厘清人员职责。构建新型办案团队,建立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员额法官遴选、交流和退出机制,健全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制度改革,最大程度激发改革活力,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规范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健全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引导法官依托信息化提升办案效率。认真开展案件专项评查工作,探索类案归口管理等机制创新,加强司法规范化体系建设,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司法公开力度,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加强科技融合,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目标,强化信息化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规范、透明的司法服务。全面建成数字法庭,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推广电子送达方式,探索远程庭审、微法院办案模式,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五、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机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矛盾纠纷。强化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效果,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稳妥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和诉讼费减缓免交力度,切实减轻百姓诉累。发挥部门司法辅助作用,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
六、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把初心体现在司法活动中,把使命落实在审判岗位上。结合巡察整改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增强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强化履职保障,完善惩戒机制,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不改,使命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坚决执行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全力护航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负韶华,只争朝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聚力打造港产城联动的滨海魅力中心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的比率。
2.一审判决发改率:已结上(抗)诉案件中,结果为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与同期已结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之比。
3.调撤率: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数占所结案件数的比率。
4、扫黑除恶工作两清零:指扫黑除恶积案清零和问题线索清零。
5.环境公益诉讼: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6.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指在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一体化处理模式。
7. 诉调对接:指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通过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协调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
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9.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10.“两个一站式”: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发布实施,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即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