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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803民初2346号
发布时间:2020-09-23 16:2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建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803民初2346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清单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3日下午16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案主审法官张荣,书记员李妙丹 

联系方式:0759-2368932,0759-2368908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霞山区人民法院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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