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0)粤0803民初2444号
发布时间:2020-09-23 16:27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洁珍、黄元霞: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803民初2444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清单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案主审法官张荣,书记员李妙丹 

联系方式:0759-236893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霞山区人民法院401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