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法院审理了一宗以办理小学入学手续为由的诈骗案件,一女子林某声称可以帮家长办理入学读书为由,诈骗15名家长的钱财共43330元。
经审理查明,林某向周围的邻居和自己所在的社区宣称能够帮助家长办理某小学的入学手续,并要求学生家长先支付学杂费和好处费,等钱财到手后再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本案中15名学生家长不幸被骗,导致自己的孩子在开学前都不能正常入读小学,不但耽误了孩子的前途,也严重扰乱了办学秩序。幸亏学生家长及时报警之后,在学校、教育部门及司法机关联手合作下,才能够让多名受害的学生在开学后顺利入读学校。
林某的诈骗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的钱财,且受骗人数众多、诈骗数额巨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霞山法院认定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该类诈骗罪在霞山区已非首例,这些案件大多数都有一个共同点,犯罪分子主要是抓住了家长想自己的小孩读名校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小孩想在城镇读书,不惜钱财盲目找人帮忙的心理,以学校内有熟人,手上有分配名额为幌子进行诈骗,而且诈骗手段越来越高明。在此,法院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在办理小孩的入学手续时,不要误信街边的谎言,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过正确合法途径来办理,在发现被诈骗后务必要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霞山法院刑事庭 陈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