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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村霸”,司法建议吹起“两委”换届选举清风
发布时间:2021-02-08 17:24   来源:未知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宁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近年来,霞山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发出了司法建议28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刚在担任原蓬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村委会副书记、村委会员等人,以维护治安为由,组建治安联防队,形成以陈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些治安联防队员名义上维护村治安秩序,实际上在强占土地、暴力拆除和打压村民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陈刚任职期间,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下,对土地进行填埋破坏;在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村民的房屋和猪棚;为了威逼政府作出让步,承认强行填平的土地归属权归其村所有,指使陈德友等人组织50多名村民寻衅滋事,并于2016年霞山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以买票、拉票等方式破坏选举;同时利用其职务便利,伪造收据单,套取村集体款为个人所用。

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刚等人犯非法占用农地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破坏选举罪、职务侵权罪等罪名,于2019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审判“把脉”

陈刚涉恶一案系本辖区打击的第一宗涉及乡村基层自治、村民选举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于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我院高度重视该案件。刑事审判庭的干警们开启“5+2”、“白+黑”的工作模式,反复翻阅案卷,与合议庭对案件中的疑难点进行分析研判,对客观严谨判断事实,依法严格把守定罪量刑。

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2019年12月,我院对被告人陈刚等19人涉恶案件作出宣判。法槌落下,这个无恶不作、横行数年的恶势力团伙终被绳之以法。

该案主审法官陈仁同志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涉黑涉恶案件的发案原因。作出判决后,随之又针对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发出一份司法建议。

一、针对陈刚、陈日余等人村委干部资格审查不够严格的问题,司法建议书建议区委组织部规范村委干部选举程序,严格审查候选人员的政治面貌、违法犯罪记录、社会关系等。严肃纪律,促进公开。

二、针对村干部在未经政府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并破坏耕地等问题,司法建议书建议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当选的村委会的成员进行培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处理群众问题等能能力。

三、针对村委会财务制度不完备,财务费用的票据审核粗糙,且财务不透明等问题,司法建议书建议区委组织部应加强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职能,落实村财镇管规定,依法进行集体财产收支公开,增强村委干部的规范意识、廉洁意识。

四、司法建议书还建议区委组织部要密切辖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村干部、村民的法制意识,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基础保障。

司法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均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对指出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并就有关积极回复。

“以前在村里总害怕被陈刚这一批人欺负,现在他被判了刑,村里也换了我们自己选出的村干部,心里踏实了许多。”这是曾遭受过陈刚的黑恶势力伤害的村民的直观感受。司法建议发出后,该村经过全面整治,村风村貌焕然一新,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关系更加和谐,村务更加公开透明。

蓬莱村现任村委会主任陈荣武表示,这份司法建议落实到有关单位以后,相关工作程序开展比以前严谨许多。现在蓬莱村在新一批的村干部的努力下,与从前截然不同,村里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村中事务信息公开透明,而村民也积极配合村委的工作一起建设“新农村”。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主动将审判行为向案外延伸的重要方式之一”,在今后的司法建议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努力,加强事前沟通和事后跟踪,确保司法建议落地有声,保证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助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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