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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听电话、拒收法院专递,你以为法官就找不到你?
发布时间:2021-03-22 15:45   来源:未知

网络购物起纠纷

送达应诉材料被拒收???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等等!

看法官如何智慧办案!


近日,霞山法院综合审判庭李小凤法官团队审理一起产品销售责任纠纷案件,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由于被告陈某拒绝接听电话和拒收法院专递,且被告在外省,导致案件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最终,睿智的法官创新送达手段,利用网购信息平台,成功解决送达难题,并调解案件。


山重水复疑无路


原告梁某是个爱花之人,某日在微信某网店购买了一盘鲜花,过了一段时间梁某见还未收到鲜花,于是催促陈某,这时陈某才发现在发物流的过程中,因贴错物流单,导致该鲜花送到了成都。梁某要求陈某,发拍中的这一盘鲜花,陈某表示由于误发,只能重发其他鲜花或者选择退款,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


该案立案后,案件的文书送达陷入困境,由于该案被告是在外省,在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均拒绝接听,短信送达也不回复,邮寄送达也拒收,导致案件无法开展审理。



柳暗花明又一村】


面对上述问题,承办法官努力克服困难,仔细审阅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思考如何解决送达问题。“不接电话,不签收专递,那在网络平台上销售产品,总需要客服与客户联系的吧?”于是,承办法官团队尝试通过联系被告陈某的网店客服,向其告知起诉状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试图引起被告的重视。终于,在再次拨打被告电话时,被告接听了电话。


通过与被告电话沟通,法官更加了解该案件争议的焦点。此后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支付补偿款后,原告撤回起诉。


当前网络购物纠纷不断增多,为更快更好的处理该类纠纷,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法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了送达效率,避免因公告送达给当事人造成漫长的等待,大大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释法】


由于网络购物时商家往往都在全国各地,消费者向商家住所地起诉往往颇为不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的,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购买的商品是以快递等其他方式交付,可以向收货地的管辖法院起诉。


如果原告愿意接受调解,法院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线下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在诉讼中,承办法官也可以结合案件审理的情况,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案件。


如遇到经营者欺诈等行为,作为消费者应当加强证据意识,在线上购物时保存好购物订单、支付截图、与商家沟通截图、商品宣传图、商品实际照片、收发货情况等相关凭证,在线下购物时应索要发票,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不法商家侵害。


素材: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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