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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黄毅:坚守霞法35载的“老黄牛”
发布时间:2021-06-16 19:17   来源:未知

他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把自己的青春和赤诚

无私地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


黄毅,中共党员,现任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霞山法院民事庭、行政庭、民二庭、执行局等岗位工作。在不同的审判岗位上,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17年荣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天平奖章”,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荣立专项个人三等功,并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称号。



初心不改,永葆本色

1985年11月,20岁的黄毅考入法院,后在民事庭从事书记员工作,负责立案、诉讼费及标的款收缴、应诉材料整理、开庭传票和裁判文书送达、庭审记录、裁判文书打印校对、案件装订归档等工作。那时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来往乡村小道,穿梭闹市之间,配合审判员外出调查搜集证据、上门调解。风雨无阻,披星戴月为民排忧解难。“虽然当时的办公环境相对简陋、办案的条件也比较差,大家都没有累和苦的感觉。心里充满的是对法律事业的热忱,对审判工作的热爱。”这就是黄毅的初心。 


右一为年轻时的黄毅庭长

时光流转、流年暗换,法院的办公室从青岛路1号搬到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的审判大楼,黄毅的职位也已变更,但是唯有对司法事业的初心一直未变,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握紧手中法槌的初心一直未变,对待当事人宽厚仁善的初心一直未变。他始终秉承“老黄牛”的精神,工作勤恳,认真负责,不谈自己对法院的贡献。


“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只有躬身前行的不懈努力”,这是黄毅35年扎根基层忠实履职的真实写照。整整35年坚守在霞山法院,把青春留给了基层,留给了群众。35年来,他审结的2000余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更无一起上访缠讼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格魅力和价值追求,赢得了人民群众好评。   


不怕困难,勇挑重担

九十年代初,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民商事审判也带来了新变化、新气象。购销合同、买卖合同等经济纠纷大量涌入法院。黄毅往往要经常出差外地,天南地北,不是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就是财产保全、就地执行


左五为黄毅庭长

黄毅为了办好湛江“半球”公司被拖欠货款的购销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妥善化解纠纷。在接到案件到后,黄毅立即出差到武汉等地,认真调查案件具体情况。由于当地市场竞争环境激烈,“半球”产品的质量、款式相对落后,产品大量滞销、压仓,导致购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还要承担仓储费用。为了避免因货物滞销造成更大损失,黄毅灵活办案,经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和耐心的调解工作,“半球”企业同意将未出售的产品回收,双方结算清偿已销售产品的货款。同时,黄毅主动联系当地的铁路运输单位,协助“半球”企业将回收的产品调配到其他地区销售处理,就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双方的经济风险。


该系列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黄毅一个星期内跑了十几个不同的地方,为了节省时间,黄毅利用赶路的时间研究案情、整理案件资料,处理好一个地区的货物又马不停蹄赶往另一个地区,很多时候连吃饭都是在路上匆匆吃上几口,其中的艰辛难以想象。可黄毅只是淡淡的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已任,带着对当事人的情感办好每一宗案。这就是法官的职责和使命。”


敢于担当,审理全市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1991年行政审判庭成立后,黄毅到行政庭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和民事案件,他总是不畏难案,勇挑重担,办那些难啃的“骨头”,还参与审理了湛江市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郭某因不服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起诉市公安局,由黄毅等人组成的合议庭向湛江市公安局发出了全市第一张行政诉讼开庭传票,开了湛江市行政诉讼的先河。公安机关内部反应强烈,不理解,存在抵触应诉的情绪。黄毅克服重重困难,妥善协调公安机关派员出庭应诉。该案经审理,公安机关认识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经报告上级法院协调,公安机关同意自行撤销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随即撤回起诉。该案的审理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有效的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省法院和市中院对该案件的受理、审理和处理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大大增强了法院审理“民告官”案件的信心和决心,开创了我市法院系统依法行政审判的良好局面。



在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黄毅也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了大量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在辖区步行街的拆迁、森林公园国有土地非法占用整治等一系列行政非诉执行中,黄毅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以法律宣传、思想教育疏导为主,强制执行为保障后盾的工作方式,尽量消除群众顾虑和抵触情绪,促使大多数群众自觉履行、配合执行,顺利、安全地完成行政非诉执行任务,为辖区的市政建设、经济发展,依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005年,黄毅调整到民二庭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纠纷案件。大量的房地产纠纷,大多涉及群体诉讼,对立情绪较大,社会敏感度、关注度高。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发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审理某楼盘65住户起诉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黄毅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细致宣讲法律、政策,在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对话交流、沟通,转化双方的对立情绪,缓解双方的矛盾。“如果双方以逾期交房或者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冲抵业主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等办法,既能减轻开发商赔付的压力,又满足业主诉求。”最终黄毅制定有效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维护了当地小区的生活和谐安定。  



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带领团队取得佳绩

黄毅在担任民二庭庭长期间,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中,黄毅每次都是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调动全庭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党建、审判工作互促互推的新局面。全庭多年均没有出现违规违法现象,真正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黄毅带领民二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择一事终一生,入一行精一行。黄毅庭长35年的成长历程,没有惊天动地,却有的是脚踏实地。没有光彩照人,但留下了奋斗者的足迹。作为一名奋斗在基层35年的法官,黄毅如老黄牛一般勤勤恳恳地深耕司法的“责任田”,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用“平凡”的方式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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