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1595号
潘巧女:
本院受理原告张燕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612室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1595号
潘巧女:
本院受理原告张燕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