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7月9日,霞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镰带队到北月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助农”活动。
活动现场,肖镰副院长询问村民们今年大米收成情况,并鼓励干警们积极帮助村民缓解销售难题,“以买代帮”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干警们响应号召,踊跃订购,你10斤、我30斤,为解决大米销售问题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干警们共购买大米655斤,促进村民增收,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此次“消费助农”活动,是我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党员干部带头消费助农,以实际行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