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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803民初255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1:1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2550号   

麦晓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15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霞山法院综合庭

联系电话:2368952    刘付莹

2368959    陈丽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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