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上午,根据上级法院专项执行行动部署,霞山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霞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福、执行局局长徐振邦出席了此次活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17名当事人共发放案款49.48万元。
其中一起刑事非法集资案件涉及被害人共12人,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主动将本案移送立案庭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联系12名被害人,告知其作为申请执行人享有的权利,并表示将尽快将执行案款发放到位,保障其权益尽早兑现。为确保执行案款早日到位发放,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执行干警采取网上查控、线下调查等多种方式,先行确定被执行人财产数额,加快执行进程。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查询,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和划拨银行存款,并将执行款项按比例支付给12名被害人。本案之前已三次向12位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今天的执行款发放日属于第四次发放,极大地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感谢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够拿回我们的钱。”拿到执行案款后,申请执行人连声道谢。
今年以来,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霞山法院法院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共清退1067笔执行款,累计发放执行案款超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