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657号
刘德路、曹广、王述红、广东大鹏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路建筑装饰刚才有限公司、韦文峰、王加宽:
原告陈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原告陈美超对(2021)粤0803民初657号案的《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上诉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陈美超提交的《上诉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