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湛江市霞山区骏强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智强、湛江市霞山区骏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承办法官:王嘉靖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