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应该保存好消费维权的证据,例如商品的购物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合同、聊天记录等......”这是霞山法院法官在为群众消费维权的普法现场。
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霞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福及党组成员、副院长肖镰带领干警走进东风市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置宣传台、现场发放宣传册、咨询讲解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防电信诈骗、《民法典》以及 3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相关法律知识。
群众们就消费者维权需要如何收集证据、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干警们对群众提出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耐心解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群众纷纷表示:“今天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解答了我们很多切身的法律问题,对霞山法院开展创建新时代法官法治文明实践站活动,我们很满意。”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相关法律咨询6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防范、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今年来,霞山法院正积极创建“新时代法官法治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法治文明实践中的社会功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助力平安霞山、法治霞山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公正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