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397号
欧莹:
本院受理原告韩超宇与被告欧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日9: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397号
欧莹:
本院受理原告韩超宇与被告欧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日9: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