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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42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15:35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湛江市科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杰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803民初4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0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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