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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88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1:5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2)粤0803民初884号

陈敏、李宗明:

    本院受理原告李润基、李冠志诉被告宁敏菊、陈敏、李宗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民事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08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五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9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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