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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168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09:41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2)粤0803民初1682号    

尹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朝华与被告尹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人民币1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利息人民币144518.36元(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暂计至2022年3月8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判决生效后逾期支付的,应同时计付迟延履行利息,直至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5日及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九时,开庭地点在本院四楼第五审判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年七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黄细曼

联系电话:0759-2368933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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