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1636号
刘洪:
本院受理原告谢清彦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 根据签订的《失落的方舟游戏账号转让协议》,第5条规定,被告故意收回游戏账号,应赔偿原告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的费用;诉讼请求2:自2022年2月4日起,根据游戏账号:79421773@qq.com (mailto:79421773@qq.com),按游戏服务器当天可产生的现实价值,进行加倍赔偿。诉讼请求3:由被告承担因诉讼活动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等)。)、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