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2400号
钟华: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钟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8日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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