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2096号
杜育全:
原告黄冉冉与被告杜育全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803民初20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黄冉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黄冉冉负担(原告已交1550元,应退给原告77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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