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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10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1:2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陈文清、金振明

本院受理原告翁健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803民初11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定于2023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0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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