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霞山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市直机关正处级干部麦某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该案由霞山区法院院长陈福担任审判长,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卓权出庭支持公诉。湛江市、霞山区近12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6名霞山区人大代表受邀参加庭审旁听,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公诉机关指控,麦某在1996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经营、工程承建、竣工验收、款项支付、组织人事等方面谋取利益,累计共收受他人财物335.3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开发票冲账方式,侵吞公款10万元。
本案系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全面审阅卷宗,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组织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阐述本案的犯罪构成和危害性,教育被告人要真诚悔改,警示旁听人员要遵纪守法。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被告人麦某在最后陈述时对自己为满足贪欲实施的贪污受贿行为追悔莫及,真诚悔罪。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后,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领导干部纷纷表示,现场观摩庭审是一场具有直观警醒作用的廉政法治教育课,身临其境感受到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今后工作要切实增强责任和法治意识,要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履职尽责,绝不触犯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