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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07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17:5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蔡娜:

本院受理原告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07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二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法院联系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李书记员、孙助理。

联系电话:0759-2368932、0759-2368956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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