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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26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17:3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姜源:

本院受理原告乔子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26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二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法院联系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李书记员、孙助理。

联系电话:0759-2368932、0759-2368956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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