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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52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5:3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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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金苑桑拿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803民初252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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