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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法院借力媒体执结一药店非法行医处罚案
发布时间:2014-10-27 10:33   来源:未知

2014年10月14日,霞山区人民法院借助媒体力量给被执行人施压,依法执行了一宗霞山区卫生计生局申请非诉执行药行非法行医处罚案。 

霞山区卫生计生局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中,发现工农路39号某药行的李某明在没有医师执业证,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药店坐堂开处方药诊疗。霞山区卫生计生局对李某明作出没收非法所得7200元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李某明当场拒绝履行义务,并撕毁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后,被申请执行人李某明既未申请复议,也未起诉,霞山区卫生计生局向霞山人民法院提起行政非诉,经行政庭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决定。执行立案后,霞山法院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有3300元,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当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李某明药店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遭其拒绝签收,后执行人员又多次到该药店做工作,要求其自动履行,被执行人仍不理不睬。在多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10月14日,在霞山区卫生局的支持下,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派出记者随同霞山区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该药店执行现场。执行一庭徐庭长带着执行人员到该药店执行中,被申请人回避见面,另一位被执行人申请人家属对执行人员和媒体进行谩骂威胁,引来不少围观群众。徐庭长借用电视台、日报记者在场采访的机会,向其家属和围观群众进行释法,阐明私开药方的严重危害性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继媒体对该案执行公开报道后,被执行人李某明迫于媒体曝光带来的压力,同意将剩下未执行的5900元及执行费50元自动交到法院,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

(霞山法院办公室  陈洁)

视频链接:http://www.zjjs.net/tvNews_detail_ys.asp?id=1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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