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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79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4:42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803民初2795    

林宇豪

本院受理原告周伯偕与被告林宇豪、陈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电话:张文军、梁美琪  0759-236893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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