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3)粤0803民初278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1:05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0803民初2782

凌亚建

本院受理原告陈菜珠被告吴川市茂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凌亚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吴川市茂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陈菜珠借款本金2114245元及利息(以2114245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四倍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8月1日利息为470648元(截止2023年8月1日本息合计金额为2584893元));2、判令原告对位于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32号奥园冠军城的25#702房、25#603房、25#701房、25#2803房、25#2902房等五套商品房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2023年1115上午9本院四楼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一

 

 

                    

联系电话:0759-2368937李书记员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408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