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4)粤0803民初51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11:0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湛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国美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邱朱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5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