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湖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小红“全国优秀法官”和“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小红是江汉区法院民一法庭原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年来共审理3000多起案件,保持了无裁判差错、无超期审限、无申诉上访案件的“三无”纪录,其探索出的“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一系列调解工作法有效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她也被群众亲切称为“街坊法官”“微笑法官”并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北省优秀法官”等称号。
周强指出,郑小红是新时期的模范法官,是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26年来,她始终恪尽职守、真情为民、公正司法、忘我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展示了人民法官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廉洁执法的职业操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以郑小红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大力弘扬勤勉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努力增强刻苦钻研、善解纠纷的司法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鸿忠要求,全省各条战线特别是政法战线要学习和弘扬郑小红先进事迹,学习她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学习她深厚的人民情怀,以执法为民实际成效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学习她精湛的业务能力,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学习她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塑造政法干警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