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254号
王熠琛: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2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向原告陈志辉支付货款238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五月八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254号
王熠琛: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2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向原告陈志辉支付货款238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