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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61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11:1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黄艳:

本院受理原告王兰金、陈天龙、陈天凤、陈天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于2024年3月1日提交的(2023)粤0803民初2618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一、请求法院撤销(2023)粤0803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即不服支持王兰金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不服金额为366210元;二、请求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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