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刑初204号
被告人曹洪、陈振朋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本案于2024年9月10日宣判,由于本案涉面广,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采用网络公告以及公告栏公告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领取该案刑事判决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刑事判决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注意事项
(1)如被害人在规定期限无法亲自到现场领取,需委托亲属代领刑事判决书的,来领判决书的时候,需要提供被害人委托亲属代领判决书的书面委托及被害人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关系证明。
(2)领取判决书需要在本院工作日期限内电话联系领取。
联系电话:0759-2368927(周法官、肖助理)
0759-2368981(陈书记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注:本公告已于2024年9月10日在网络公布,同时本院公告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