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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389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10:57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广东银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壮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3893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1113150分本院第八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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