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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415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0 09:51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粤0803民初4155号

刘华高、陈伟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五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联系人:吴国栋、李皓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速裁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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