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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霞山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5-16 15:54   来源:未知

——2010年3月23日在湛江市霞山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霞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度,霞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重要工作指导思想,以“四个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霞山区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一年,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一系列困难,我院坚持围绕区委“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法院审判工作职责,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9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91件,办结3402件(含上年旧存案),结案率为94%,收案数比上一年提高36.7%、结案数比上一年提高68.1%,存案数比上年减少49.3%,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紧密配合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铁锤09”等各项治安整治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2件567人,结案率99.7%。严厉打击 “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15件328人,审结涉毒案件37件38人;加 大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的惩罚力度,审结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34件49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注重社会效果,保证执法公正。大力宣传普法教育,通过登报《看守所现场公开审理牢头狱霸故意伤害案》、《运用缓刑政策挽救四名失足青少年》等典型案件,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二)依法调处民商事案件,保障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29件,审结2228件。其中,妥善审理婚姻、抚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409件,及时化解家庭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公正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102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依法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232件,保障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地产权属、租赁、买卖等纠纷案件21件,较好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化、法治化的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公平审理购销、借款、租赁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309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认真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民权益、自然资源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对应当支持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支持,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对应当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办结行政案件27件。认真抓好非诉执行工作,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审查非诉讼行政案件结案7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6件。
(四)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努力破解执行难。深入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在院领导的支持和全局干警的齐心协作下,三个月内集中清理无财产案件4474宗,清理案件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积极转变执行工作理念,针对执行难的诸多原因,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动,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去年六月底,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于当天在深圳湾边检站成功将一准备出境的“老赖”拦截并执行了全部债务,有效打击了“老赖”的逃债行为。去年11月,由于富虹油品公司被整体拍卖,170多名职工因被拖欠工资200多万元,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我院进行诉前保全和执行。我院收到申请后,及时冻结了部分拍卖款并较快执行划扣了这笔款,使欠薪工人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避免了职工上访闹事的不稳定事件发生。我院2009年共执结案件753件,执结率为95.08%(含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执结标的额达9557.72万元。
    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一)完善制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我院出台了《案件质量监督与评查补充规定》,要求对二审发改案件评查外,对本院生效的案件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并评定等次;对发改案件和评查不合格案件要求承办人向审委会进行解释,并视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针对个别审判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从案件效率、质量、审判作风等方面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制订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和执行案件时限管理、加强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质量、规范庭审活动、严格办理执行标的款的支付审批手续等十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管理。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总结上诉和发回重审案件被改判的原因,分析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和改进的问题,由各业务庭的负责人对审结案件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作自查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方案。不断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和执行案件时限管理,立案庭每月通报一次超期未结案件情况。对被通报超期未结案件,让承办人写出书面说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其查明原因,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严格依照最高法院有关执行规定处理执行案件,积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尽快执结案件,对无故超期不履行执行职责者,调离执行岗位。
(三)充分发挥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注重加强与人大机关的沟通联络,通过座谈会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咨询的案件。并通过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等活动,深入调查社情民意,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法院工作不断改进的目标。同时我院还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去年全院33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460宗,对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四)运用高校调研力量提升办案质量。我院进一步加强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的协作,邀请海洋大学法学院专家对审理案件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专家意见,为我院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法学院共同完成了省法院2009年度重点课题《关于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调研》,较好地指导和推动了我院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2009年我院共完成调研论文8篇,完成案例分析29篇,调研工作连续三年走在全市法院前列,2009年被湛江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
(一)妥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案件。过去一年,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工作主线,开展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如特呈岛海滩涂养殖和使用权纠纷,是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党委政府对此案高度关注,要求我院妥善审理此案,积极化解矛盾,为“红岛”的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的法治环境。为妥善处理此案,主管副院长林保南同志带有关人员上岛了解情况,与市、区街道办的驻岛工作组的干部、村委会的干部进行协商,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二)及时执行事关重点项目建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事关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稳定的案件,我院急政府之所急,采取联合执行的形式,组织法院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信访室等部门人员,联合公安派出所、城市执法、公证机关等力量,强行攻关,果断执结阻碍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如去年强制搬迁福宇花苑首层农贸市场37间商铺案,区轻化机械厂胜诉后,由于商户不自觉搬迁,轻化机械厂职工多次上访,我院做了大量的前期调解工作,仍然有部分商户态度强硬,拒绝退还商铺。为了成功执结该案,我院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执行预案,并作出周密部署,在中级法院、街道办和派出所的协助下,在一天之内成功搬迁37间商铺交给申请执行人轻化机械厂使用,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我院设立速裁庭快速审结简单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去年又在霞山交警大队设立了 “交通巡回法庭”。该交通巡回法庭主要是受理并处理因交通事故提起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防止肇事方转移财产逃避责任,保障受害人权益;对交警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司法确认,便于当事人依靠公权力维护自身权益;进行诉前调解,及时解决纠纷;对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交通巡回法庭的设立,方便了人民群众,加快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受到社会好评,《湛江晚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加强窗口建设方便群众立案、信访。我院坚持把立案信访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坚持双休日立案、预约立案服务承诺制度,以及实行24小时值班法官制度、诉讼资料收转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为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我院对符合或基本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特别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抚养权等一些交不起诉讼费的民生案件的当事人简化缓交诉讼费审批程序,尽量使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有效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9年对58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达50.0825万元。推行“诉前调解”工作,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2009年共处理诉前调解案件21件,及时解决了矛盾,减少了当事人讼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和庭长接待制度,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21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864人次,指定专人督办有关案件,使涉案来访的大部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运用调解手段尽快化解民事纠纷。我院坚持把司法调解工作作为定纷止争、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出台了《加强调解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认真做好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使案件调撤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去年我院民商事调撤率为59%,比2008年民商事调撤率32%提高了27个百分点。
    五、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
(一)认真开展多项专项教育活动。我院按照上级法院和党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司法能力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并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征求本院干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完善有关制度,收到较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审判工作,起到较好推动作用。在四中全会后,我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全会文件,各党支部也组织党员学习了会议精神,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二)注重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林保南同志学习的活动。我院副院长林保南同志在200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后,2009年我院根据湛江市委、市政法委的号召,以身边的模范典型为榜样,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林保南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要求干警围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进行“四比四查”,举办“学习林保南,争当优秀法官,争做岗位能手”演讲比赛,掀起全院干警争先创优、促进工作的热潮,涌现出了13名优秀法官,12名岗位能手。林保南同志在2009年工作再次取得了新成绩,被省授予全省劳动模范称号,被市政法委授予“湛江市十佳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三)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省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我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举行反腐倡廉典型教育。按上级法院要求,在中层机构都设立了廉政监察员,并聘请了院外特邀廉政监督员,签订廉政责任书、设立举报电话等。对严明审判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收到较好效果。
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个别审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够全面,个别当事人还不太满意;三是由于审判大楼建设欠债较多,业务经费紧张。以上问题和困难,我院要在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牢固“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以争当全市法院排头兵为目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三项硬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2010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坚定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把保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重要职责,主动为我区开创经济社会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妥善化解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劳资纠纷和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社区邻里、婚姻家庭、财产损害等民生案件,保障经济良性发展。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及经济类型犯罪,积极参与“铁腕10”等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政审判工作要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执行工作方面要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开展司法为民工作。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从立案、信访、庭审到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新措施。促进民商事、轻微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全面提高调撤率,并加大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司法确认力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三是进一步提高干警五项司法能力。我院以争当全市法院排头兵活动为主线,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牢牢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着力提高法官五项司法能力,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继续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以“五个严禁”规范法官职务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办案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调结构、防通胀”的关键之年,我院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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