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在湛江市霞山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霞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以能动司法为重点,以破解难题为关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霞山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我院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把审判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全局工作当中,恪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原则,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44件,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审执结3713件(含旧存),结案率98.72%,同比上升了4.72个百分点,结案率和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存案48件,同比大幅下降高达77.9个百分点,为历史最低水平;年收结案均衡率34.69%,实现了收结存案的良性循环;案件发回改判率继续下降、调解撤诉率继续提高。根据全市法院排头兵竞赛情况,我院有50%的指标数据同比均有明显提高,其中结案均衡度、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实际执行率四个指标数均排在了全市法院前列。
(一)围绕平安霞山建设,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一年来,我院坚持从遏制犯罪、稳定治安大局出发,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侵财型、暴力型、团伙型犯罪,有力展现刑事打击的威慑力。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具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适当判处非监禁刑,努力发挥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试行量刑规范化刑事改革工作,公开透明量刑过程,努力实现同案同判,去年我院以量刑程序审结的案件,均无一上诉、抗诉、上访。积极改进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听取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讨论意见,有效降低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率和抗诉率,促进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4件,结案385件(含旧存),收结案数与去年持平,结案率100%,存案数为零。
(二)围绕和谐霞山建设,妥善调处民事纠纷。积极倡导“和谐诉讼”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合法调解”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26件,审结2457件(含旧存)。其中认真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735件;慎重审理权属、侵权纠纷234件;调判结合审理婚姻、继承案件449件。近年来群体涉诉案件频发,我院在加大调解力度的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进行裁判,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导向功能,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譬如去年,我院受理的南站服装批发市场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虽然只有9名被告,但具有相同拖欠租金情况的租户有800多户,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并有群体上访的苗头。我院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对9名被告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稳定好800多户租户的紧张对立情绪,以判促调,化解了一触即发的干戈,妥善处置该起我院历史上群体案件涉诉人员、旁听人员最多的案件,受到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严植婵高度赞扬。去年,我院共调解撤诉案件1433件,案件调撤率高达70.06%,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三)围绕法治霞山建设,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保障与监督并重”原则,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积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改进行政执法能力,完善社会管理职能,和谐干群关系;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后答疑”模式,认真开展非诉执行工作,全年依法严格审查11宗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正确率达到100%。去年6月,在院领导和行政庭的共同努力下,排除各种障碍依法执结区计生局申请非诉执行社会抚养费一案,有力地支持区计生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区人大召开的行政执法调研会上,受到区人大领导充分肯定。去年,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3件,结案32件,结案率97%,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2件,执结率100%。
(四)积极破解执行“坚冰”,努力实现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多措并举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全年收执行案件752件,结案786件,其中实际执结(含旧存)351件,恢复执行44件,实际执结率79.25%,与去年同比增加30个百分点。强制执结136件,通过做工作促使履行424件,和解执结29件,终结本次执行150件,全年结案率达99.61%,成功执结标的款额高达1.64亿元,与去年的0.76亿相比超出8800万元,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回标的款均达历史最高水平。为有效解决执行信访难题,去年9月,适时出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访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涉执信访案件38件已全部执结完毕,息访率100%,转变了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下半年,我院克服湛江辖区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困难,将受委托执行案件229宗全部清理完毕,受到省高院执行局、市中院执行局督查小组的好评。
二、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法院工作自身发展
2010年,我院发挥与时俱进的精神,顺应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以新思路带出新机制和新举措,确保法院工作符合时代发展,向正确方向前进。
(一)积极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公平公正。一年来,我院逐步完善以案件质量管理和审判流程规范化管理为主要框架的审判管理体系。一是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化。出台《案件质量监督与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扣分标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规定》、《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率先在我市法院系统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档案,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将“三高三低”作为法官硬性考核指标(三高指结案率、实际执结率、调撤率高,三低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重审率低),切实培养法官严谨的审判作风。去年四个季度的案件评查,没有发现问题案件,案件质量有实实在在的提高。二是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对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审判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通过认真梳理,我院发现近年审理案件存在中止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对此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中止审理的事由和审批手续,要求相关人员对过去中止审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在册进行跟踪;对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案件要严格规范恢复执行的程序和事由。预防案件久拖不结或再次积压。在排案工作方面,取消了原来实行的法官可以主动拉案、原告可以申请承办法官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做法,从根本上防止了人为操作分案可能带来关系案、人情案,认真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二)积极创新调解模式,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扭转以往民商事案件机械调解的生硬做法,更加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运用调解机制解决纠纷,同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调解力度,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努力将“案结事了”向“案结事好”转化。一是构筑 “全程调解”机制。寻找立案前、审理中和判决前的一切有利时机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建立 “全员调解”制度。把律师、有关部门、双方信任的亲戚朋友等与案件有关人员 “请过来”共同调解;重大案件庭长和院领导“加进来”共同调解;去年,我院还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 参与调解包括立案阶段、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外民事案件在内的案件共10宗16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0%,有效地发挥代表和委员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完善“诉调对接”体系。自我院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后,起到了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我院继续会同司法局、妇联、街道办等部门,逐步搭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平台,努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妥善解决。随着调解大格局逐步完善,我院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去年案件调撤率高达70.06%,比市中院下达的全市法院年度调撤率指标的65%还高出5个百分点,排在全市法院前列。
(三)积极推进司法宣传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建立法院良好形象,我院统筹上级法院和政府、公共媒体两种宣传阵地,沟通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三个宣传层面,把审判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等传媒,不断推广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法院改革措施、典型教育案例,共发表稿件22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1篇,市级(含中级法院网)28篇,其中《对城区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思考》、《湛江人民的骄傲——记霞山区法院林保南》两篇稿件分别被全国部分城区法院交流研讨会、《中国审判》杂志采用;湛江电视台报道法院工作新闻2条,特别是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新闻报导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转载,实现我院新闻上央视报导的零突破。建立典型个案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对社会风尚、价值取向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向社会传递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在湛江晚报刊登我院多篇案例,对广大群众以案说法。积极展开舆情监控,认真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争取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尊重。去年,我院受理一宗社会各界关注度极高的老人举报违法抢建遭人殴打案件,未受理之前,社会上已炒作得沸沸扬扬,不少别有用心的人跟着煽风点火。我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政策妥善处理该案,并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公布裁判结果,及时从正面引导舆论,社会新闻风波得以平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廉洁司法,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一)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我院坚持规范化管理,大力弘扬正义、良知、勤勉的法官价值追求。在干部任用上做到公道正派,在重大决策上发扬民主,在工作作风上务实求真,在队伍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加大法官的岗位培训力度,坚持系统化与专业化培训相结合、专家传授与互学互教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法官的审判实践水平。同时狠抓书记员队伍,以提高业务知识和专项技能为重点,采用前往兄弟法院交流学习、全体集中培训考核等形式,全面提升书记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促使书记员队伍与法官队伍步伐协调一致。进一步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激励制度,对干警实行奖惩分明,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以先进人物林保南同志为楷模,掀起了“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热潮,先后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林保南同志荣获第三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立案庭荣获“2010年霞山区巾帼文明岗”称号,办公室荣获 “2010年‘迎海博、创五优’文明窗口”等等,还有四个先进部门、23名先进工作者受到单位表彰,一支充满战斗力、凝聚力的队伍正逐步建成。
(二)完善权力监管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倡行齐抓共管的防腐促廉机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高度一致的思想认识,共同起好带头示范作用。继续做好有廉政文化网页、有廉政宣传画、有廉政工作牌、有廉政板报、有廉政文化图书的“五有”建设;继续开展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学习讨论、积极进行廉政典型教育、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家属参与助廉、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促廉、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评廉的“六个积极”活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去年,我院主动依法查处涉嫌职务违法违纪工作人员4人,确保监督管理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树立良好队伍形象。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各个渠道、各种形式的监督,确保司法工作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经常、主动、积极、自觉”的工作原则,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主动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企业银行等座谈会,鼓励与会人员诚恳发言大胆批评,真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确有不足之处及时给予纠正,并组织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将整改结果反馈、回访部分人员,务求监督工作不走过场。三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对外监督热线,勇于接受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对法官的司法态度、作风、礼仪、纪律等各个方面的监督。通过有效监督促进法官严格自律,提升法院队伍形象和声誉。
四、掌握社情民意,细化司法为民要求,努力做到民生司法落到实处
一年来,我院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突出群众参与,推进司法民主。倡导阳光司法,坚持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反馈民意、宣传法律,拉近群众对法院的距离,加深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激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理工作,本院35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出庭参审、调解纠纷545件,人均参审16件,参审率达15%。切实保障了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职权,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精神,实现了人民参与司法的途径,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彰显人文关怀,倾力关注民生。坚持审判贴近群众、司法关注民生,缓、减伤、弱、病、残等暂无支付能力的当事人诉讼费,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给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15.24万元。审慎处理涉及下岗职工、低保及其他困难群众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更多关注弱势一方的基本权利,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确定死亡、残疾赔偿金,减少“同命不同价”现象,赋予裁判结果更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优先执行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全年共执结该类案件218宗,执结标的91万元,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将司法温暖送到农民工兄弟的心坎上。去年6月,我院与共青团湛江市委、共青团霞山区委在霞山看守所内联合主办“牵手希望——湛江市帮扶困境青少年主题活动”,将爱心送进大墙,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给予司法关爱,激励和引导他们早日重获新生。
(三)坚持便民利民,全力保障民权。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立案窗口的便民服务功能,引导群众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审判形式,加大立案信访窗口“明化”和“绿化”工作,向群众公开透明法院机构设置和办案程序,免费提供宣传资料、书籍、纸笔、茶水等各种便民诉讼的“绿色通道”,健全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巡回审判、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工作举措方便群众。整合司法资源,充分发挥立案调解窗口和速裁庭的作用,注重立案、调解、速裁等环节的协同,完善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的做法,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089件,适用率达47%,法庭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010年,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异常繁重、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巨大、审判力量不足的艰难形势下,我院拼搏进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这是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霞山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正视损害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差错案件、瑕疵案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错案追究力度还不够大。三是降低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重审率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个别法官以案谋私、裁判不公等现象还没杜绝。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自身管理,积极争取支持,逐步予以解决。
2011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努力克服社会矛盾凸显造成审判压力巨大的困难,继续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质效为目标,以优化管理为抓手,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廉洁司法为目标,为建设更高小康水平的霞山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201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立足审判职能,强化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改善司法作风,更好地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突出审判质效管理体系作用,促使干警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强化法院干警的审判质效意识,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审判执行工作改革为着手点,努力在司法能力上有新进展。一是尽快启动“主动执行工作”,将执行工作提前延伸到立案、审判环节。主动引导当事人采取有效保全措施,避免债权无法实现;能即时兑现债权的在明断是非、辨法析理的基础上即时兑现,减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生效裁判文书由审判部门直接主动移送执行,加快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通过种种措施使群众感受到法院的诉讼服务更加贴心,申请执行更为省心,债权兑现更有保障。二是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业务实施专门管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审判管理制度,协助监察室审查案件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工作。
——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在审判质量效率上有新突破。依托新启用的法院综合业务系统,调整案件管理方法、转变审判管理模式,对案件审理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成立专门监管部门对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和程序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有效监督,加强人员和案件的双重管理,必须紧紧围绕质量与效率,不断在办铁案、办精品案、办人民满意案上下功夫,确保每一宗案件都真正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群众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以加强审判纪律为重任,努力在司法廉洁上有新成效。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干警廉政档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火墙。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廉政监察员和事项通报制度,完善监督、举报、查处机制,努力争取新年度干警“零”犯罪、“零”违纪。
——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努力创造人文环境新气象。
将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锻造新形势下法院干警队伍的新面貌。一是打造文化廊道,营造浓郁、优雅的文化氛围,陶冶法官情操。二是举办读书演讲、有奖征文、书画摄影、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提供展示干警业余创作的文学、艺术、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及其它才艺的空间和场所,努力营造一个与法律文化、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文化氛围。
尊敬的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敢于担当,一定能够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建设的水平,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审判工作的进步,一定能够不断开创霞山法院工作的新局面!